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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报告制度
日期:2014-10-24
一、临床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下列报告病种和报告范围内的肿瘤患者一律填写肿瘤病理报告单,履行报告职责。
1、报告病种
全部原发恶性肿瘤( 包括各种白血病)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
2、报告范围
(1)首次就诊于我院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凡属于上述病种,临床和病理、CT、X线确诊的病例。
(2)如能明确已报卡的患者,应在门诊病例或住院病例上注明“已报肿瘤卡”否则应报告。
(3)若同一患者先后发现两处原发瘤则应分别填写两张肿瘤卡。
二、临床医生必须认真填写肿瘤报告卡,要求填写项目齐全,恶性肿瘤填写TNM分期;内容准确,字迹清楚,并及时登记。
三、各科室设专人负责管理本科室的肿瘤报告卡和登记薄。实行严格质控。
四、预防保健科设专人负责全院肿瘤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全院肿瘤总登记薄。负责肿瘤报告卡发放、收集。核对、登记工作,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五、预防保健科每月对临床科室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杜绝漏报。
六、定期向领导汇报质控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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